“三年來,學校的存在是最好的城市之一,我的兒子。 我毫不懷疑他的才幹的教育是不低於任何第二級在這都會區,雖然它在我的腦海裡是加倍好,因為他掌握了他的教訓中,英文和西班牙文。“
由邁克爾 Chepolis
另一個報價»
2008年12月17日
小學生(幼兒園到8日),須出席最少160天學年。 他們不得超過 17天,每年的缺席。
路易斯安那州法律授權義務教育入學率和學生預計將出席定於每所學校每天由當地學校的董事會,直至18(18)的生日。
唯一例外的出席調控應情有可原的情況下,驗證由校長和輔導員。 只有以下情況應視為缺席情有可原的情況下,應免除法律規定強制參加:
所有的藉口,包括原來的醫生 /牙醫核查學生的情況下,必須提交給學校在5(5)天的學生回校要考慮減輕處罰情節。
路易斯安那州教育部門規定逃課為五(5)無故缺席或5(5)無故 tardies學校在一個月的時間在1月被定義為:
*管理局注:按照公佈的遙感 17:221;遙感 17:226;遙感 17:233 .*
如果你知道你的孩子會遲到,請提供學校提前如果可能的話。 學校當然會,作出了不尋常的例外天氣,交通,或其他緊急事件。 一個孩子在課堂上不被認為是由上午08時00分晚了。
家長必須陪同孩子到前台,拿起了遲到紙再進課堂。 有5.00美元的處理費為每家庭已故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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